光明VS黑暗

  • 1-2、血盟战的开始条件
  • 1) 宣战者:  血盟技能等级5级以上、拥有血盟成员15名以上的血盟中的盟主或有权限的玩家

    2) 宣战对象:   血盟技能等级5级以上、拥有血盟成员15名以上的血盟

    已经开始血盟战的血盟也可以再次向其他血盟发出宣战布告,可以扩大血盟战的规模。正在进行血盟战的其他血盟可以再次接受宣战布告。改善后的血盟战中,每个血盟可以进行此类申请的对象个数增加为30个。并且,对于收到的宣战没有任何限制。(申请宣战的对象个数为30个,所以每个血盟可以形成双方宣战的对象个数最多为30个。)

  • 1-2、血盟战的申请
  • 宣战 [血盟名]

  • 一般情况下,宣战后,将会自动为对方血盟全员显示“XXX血盟进行了血盟战的宣战。”的信息。由于宣战是由一方血盟发出,因此无需等待对方是否上线或等待其接受与否。

    被宣战的血盟全员可以通过血盟战列表,查看对方血盟的信息。

  • 1) 宣战目录相关的命令语
    - 宣战[血盟名] (弹出确认窗口,防止操作失误。XXX-与XXX血盟的血盟战即将开始。)
    - 宣战目录: 显示我军血盟向对方血盟宣战的血盟列表。
    - 挑战目录: 显示对方血盟向我军血盟宣战的血盟列表。
    - 血盟战斗目录: 显示可以对正在战斗的血盟名进行确认的列表。
    2) 不满足申请条件时,显示系统信息
    - 对方不满足条件: XX血盟的血盟等级较低或血盟成员人数不足,无法进行血盟战的宣战。
    - 血盟战申请对象个数超过: 无法同时向30个以上的血盟宣战。
    - 自己未满足条件: 血盟等级或血盟成员人数不足,无法进行血盟战的宣战。
    - 向自己宣战时: 无法向自己的血盟宣战。
    3) 已经受到其他血盟的血盟战宣战时,在1周内,被宣战的血盟成员及盟主将其他血盟成员杀死5次时双方变成宣战状态。
    - 这是为了防止使投降变得没有意义的做法,而准备的规则。
    - 如果对投降的血盟造成伤害的话,计数将不从攻击时起算,而是变更为从将其杀死时起算。
    - 攻击红名角色并将其杀死的情况,将不被计入计数中。
    - 由于攻击白名、紫名、红名角色而受到伤害反射,导致玩家死亡的话,不计入计数中。
    - 在攻城战中杀死其他血盟成员将不计入计数中。

    - 用系统信息向全体血盟成员提示。

    Bbbb攻击aa血盟的aaaa,获得了分数。4次攻击aa的血盟成员并获得分数的话,双方自动变成宣战状态。
    4) 将对方血盟成员杀死时,通过系统信息向全体血盟成员进行提示,变化量通过PVP的次数进行提示。
    - 通过系统信息进行提示时,告知所有血盟成员。

    例如:aa血盟的aaaa受到bbbb的攻击,丢失了分数。

    Bbbb攻击aa血盟的aaaa,获得了分数。

    5) 1周内不进行对抗的话,宣战将会自动取消。
    - 向血盟战的宣战方显示: 1周内xx血盟未进行对抗,血盟战已被取消。
    - 向血盟战的被宣战方显示: xx血盟所宣战的血盟战已被取消。
  • 1-3、血盟战的获利
  • 1) 向对方血盟进行血盟战宣战的玩家被对方血盟成员杀死时,只受到1/4的经验值惩罚。
    - 宣战的同时,通过系统信息向全体血盟成员显示“已向XXX血盟进行了血盟战的宣战。现在开始,被XXX血盟杀死时,
    经验值惩罚将减少至1/4。”的信息。
    2) 血盟战的荣誉值减少及增加
    - 杀死双方互为血盟战状态的角色时,获得1分血盟荣誉值。
    - 被血盟战状态的角色杀死时,减少1分血盟荣誉值。
  • 1-4、相对关系
  • 1) 一方宣战状态时
    与一般的野外规则一样。攻击白名角色时,自己变成紫名,杀死不反击的敌人时,自己变成红名。这样一来,血盟战中 也同样适用现有的野外战的规则,玩家在进行血盟战时就不会觉得反感。
    角色状态 杀戮值 PK PVP 紫名
    白名 0 0 X 0
    紫名 X X 0 0
    红名 X X X X
    一方宣战状态下的血盟成员之间的PK/PVP规则,与未加入血盟的玩家间的PK/PVP规则相同。
    2) 双方宣战状态时
    杀死不反抗的白名角色时,杀戮值不增加。PK计数也不增加。但PvP计数增加。
    对于各种技能中的只适用于敌对角色的减益类(冲击盾、催眠术等等)魔法,就算对方是白名角色,也可以先行使用。
    角色状态 杀戮值 PK PVP 紫名
    白名 X X 0 0
    紫名 X X 0 0
    红名 X X X X
  • 1-5、彼此区分
  • 1) 收到一方的宣战时: 敌方角色名称中央显示宣战标记。

    - 通过宣战标记,可以对双方达成血盟战状态的所需条件一目了然。

    例如:用数字表示或用二等兵、一等兵、上等兵、兵长等标记进行显示
    2) 双方宣战的状态时: 敌方角色名称中央显示宣战标记。
    - 对受到宣战的第3方玩家无需进行区分。同时,不会为上方中进行一方宣战的血盟显示特别的标记。
  • 1-6、结束战争
  • 1) 与结束战争相关的命令语
    - 停战[血盟名]: 撤销与对象血盟相关的宣战状态。
    如果血盟战双方想要停战,被撤销战争的一方受到撤销战争的一方的影响,变回一方宣战状态,并且一周后,如果对方没有接受宣战,血盟战其实就会结束。
    2) 结束战争的条件
    血盟荣誉值减少5000点,如果血盟荣誉值不满5000点,则变成负数。
    3) 与结束战争相关的系统信息
    宣布停战后,通过系统信息,向我军血盟和对方血盟告知战争已撤销。
    - “已取消向XXX血盟的宣战。” – 我军血盟
    - “XXX血盟已取消宣战。” – 对方血盟
    但为了防止以血盟为单位进行的制作,血盟成员(宠物及召唤兽也一样)在战斗状态时(不区分PvP、PvE),无法进行停战, 并显示不可停战的系统信息。
    - 有正在战斗的血盟成员的状态下,取消宣战时: 有血盟成员正在进行战斗,无法取消宣战。
    - 驱逐正在战斗的血盟成员时: 无法驱逐正在战斗的血盟成员。
    - 双方战斗过程中解散血盟时: 战斗过程中无法解散血盟。
  • 1-7、个人投降
  • 个人投降指的是,该血盟成员退出正在进行血盟战的血盟。
  • 1-8、例外事项
  • 1) 攻城战时的血盟战
    - 攻城战进行过程中,优先适用攻城战规则。
    - 此外,对于在之前的系统中,BF外的攻城战敌军,与血盟战做相同处理。但在变更的规则中,与攻城战敌军(BF外)相
    关的优先顺序比血盟战中的更高。以敌我区分的标记或攻城战相关的标记为优先。
    2) 血盟没有被加载时
    - 如果服务期开服后,血盟的成员处于一次都没有登录过的状态,则该血盟不会被加载到服务器中。
    - 这种情况下,无法向对方血盟进行血盟战的宣战,并显示以下系统信息。
    - “对方血盟长期未活动,因此无法对其进行宣战。请稍后重新宣战。”
  • 1-9、战争的信息功能
  • 1) 删除‘宣布战败’按钮,变更为只在中央对齐显示‘停战’和‘目录更新’按钮。
  • 2) 将剩余时间的功能删除,用分数进行提示。
  • 3) 对于停战的功能,以变更后的血盟战停战功能为准。
  • 4) 血盟: 血盟战中的对方血盟
  • 5) 状态: 显示宣战中、被宣战中、战斗中的同时,以自己血盟为准,显示战斗中的状态。
  • 6) 战况以下面的内容为准进行应用。
    - 非常优势: 分数为+30分以上时
    - 优势: 分数为+10~29分时
    - 相等: 分数为-9~+9分时
    - 劣势: 分数为-10~-29分时
    - 非常劣势: 分数为-30分以下时
    分数 = 血盟分数 – 对方血盟分数, MAX值为 +-99999
  • 7) 战况公式使用原有的符号
  • 8) 血盟成员和对方血盟成员之间的击杀分数、死亡分数的计算。
    - 击杀分数: +1
    - 死亡分数: -1
    - 血盟分数的负值也将会显示。
    9) 分数公式
    - 分数 = 血盟分数– 对方血盟分数, MAX值为 +-99999
    - 鼠标悬停时的变更
    - 删除剩余时间,最近的分数变动: 以XX分进行提示。
    - 最近分数指的是[当前分数- 每小时从服务器中发给客户端的分数]。
    - 根据不同符号显示非常优势, 优势, 相等, 劣势, 非常劣势。
  • 1-10、宣战功能
  • 保持宣战界面的功能。
  • 1-11、停战功能变更
  • 停战功能变更成与血盟组合相关的功能。
  • 1-12、宣战/被宣战的条件说明
  • 鼠标悬停时,显示宣战/被宣战的条件。